首页
简介| 网上审批| 工作预案| 法律法规| 水资源公布| 办事流程| 投诉建议| 收费标准| 联系我们




 
表格下载 
河道采砂许可证审批.doc
 
文件上传 
如需上传请致电83997019获取帐号和密码。
 
当前位置:首页 >> 政务公开 >> 网上审批
 

河道采砂许可证审批办事指南
编号:  5 
 1.事项名称 河道采砂许可证审批
 2.颁发的证件及有效期 《河道采砂许可证》
 3.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 初审 审批 凭《河道采砂许可证》方可进行开采。
 4.设定依据 1.2002年10月1日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第39条;
2.水利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物价局1990年6月20日颁布的《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》第3条;
3.2005年5月1日实施的《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》第8条;
 5.审批条件 1.有经营河砂业务的营业执照
2.有符合规定的采砂作业方式和作业工具
3.没有违法采砂记录
4.用船舶采砂的,船舶证书齐全
 6.申请资料 1.河道采砂申请书;(一式六份)
2.经营河砂业务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(一式一份)
3.采砂船船舶登记证书、检验证书复印件(一式一份)
4.标明经纬度坐标或岸线距离的采砂申请范围平面图(一式一份)
 7.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水利局(金澜北路68号)
 8.审批决定机关 佛山市水利局
 9.审批程序 属于市审批发证的,经镇级水电所加具意见后,由区水利局审批后发给河道采砂许可证;属于省厅审批发证的,按分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
 10.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
 11.审批收费 收费:无
 12.审批表格 审批表格:有
 13.年审或年检 年审或年检:否
 14.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和电话 禅城区水利局(咨询电话:水政水资源股83997017;投诉电话:办公室83997015)
 15.备注  
佛山市禅城区水利局 版权所有2004-2005
佛山市禅城区水利局信息办制作及维护 电子邮箱:swsf@fswater.gov.cn
Copyright©2004-2005 Foshan Municipal Government All Rights Reserved
公安备案编号:200501A0046
粤ICP备05080787号